2月26日,瀋陽海關向瀋陽博物館移交罰沒文物——五枚戰國時期的燕明刀幣,均為瀋陽海關在瀋陽桃仙機場空港口岸旅檢渠道查獲。經文物鑑定機構鑑定,五枚戰國時期的燕明刀幣屬於一般文物,禁止出境。
燕明刀幣是春秋戰國時期燕國主要刀幣,「明」為刀幣表面銘文,因此得名。刀幣形式源於青銅削,為條形刀身,長柄,柄端有環。燕明刀幣發現範圍廣、數量多,為刀幣中常見種類,可作為戰國時期特別是燕國對包括瀋陽在內的東北地區南部進行有效管理、促進經濟發展的實物見證。
瀋陽市文博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批文物移交後將開展後續建檔、保護、研究、展示和宣傳工作,讓全民共享文物保護成果,為文化遺產保護作出貢獻。
瀋陽海關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出境,應當經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指定的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審核。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運送、郵寄、攜帶文物出境,應當向海關申報,海關憑文物出境許可證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