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哈游公司於2025年發現,一款AI變聲軟體提供了《原神》63款角色的聲音資源包,供用戶付費變聲使用,同時還大量使用了遊戲角色圖片。米哈游隨後將該軟體運營公司告上法庭,稱其變聲服務會讓用戶在聽覺上產生混淆,「無論講什麼話都會轉換成特定角色的音色和聲線」。被告則辯稱,變聲效果是AI大模型訓練的結果,聲音權利應屬於配音演員個人。

庭審中,聲紋司法鑑定給出關鍵結論:該軟體中《原神》角色的試聽語音與遊戲角色原聲「傾向認定同一」。被告也承認,其在未取得授權的情況下,使用《原神》角色的一分鐘音頻混合其他素材訓練了AI變聲模型。浦東法院智慧財產權審判庭法官徐弘韜指出,遊戲角色的音色特徵由角色預設屬性決定,具有識別商品來源的「商業標識」功能。法院最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並賠償米哈游75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依法審理涉人工智慧糾紛案件的意見》,這是首部由國家最高審判機構發布的涉AI司法裁判規則文件。其中明確,未經自然人同意,使用其聲音作為訓練語料,模仿其音色、語調和發音風格生成可識別該自然人的合成人聲,該自然人主張侵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這意味著,AI「偷聲音」行為不再處於法律灰色地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