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近日就一起商標權屬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直接全部駁迴路易威登馬利蒂也就是大眾熟知的LV提出的全部訴訟請求。
法院在判決書中明確說明,LV作為品牌標識主張獨享的經典四瓣花卉圖案,溯源之後的原型是我國流傳千年的傳統紋樣寶相花、柿蒂紋,這類傳承了千百年的傳統紋樣屬於全體國民共享的公共文化資源,沒有任何商業品牌有資格將這類公共文化資源獨占壟斷,據為己有用來排他性維權。

這起訴訟的源頭,是LV認為廣東汕頭個體戶黃民耀此前註冊的四瓣花圖形商標,和自家持有的品牌商標高度相似,就此向國家知識產權署提交了商標無效申請,想要把對方註冊的商標直接宣告無效。
國家知識產權署經過嚴謹審查後明確認定,兩個商標在細節設計、排布邏輯上的差異十分明顯,普通消費者在正常選購場景下根本不會產生混淆,最終裁定維持黃民耀的商標註冊有效,駁回了LV的無效申請。
LV對國家知識產權署的裁定結果不服,轉頭就將國家知識產權署起訴至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要求撤銷此前的裁定,這已經是LV第6次針對同類圖案商標發起類似的訴訟維權。
這次一審判決結果公開之後,不少網友看完都紛紛給法院的公正判決按贊,直言判決完全在理,LV家用來當標識的四瓣花本來就是借鑑我國古代的傳統紋樣,現在反過來想壟斷流傳千年的公共文化資源,實在沒有任何道理。
這起判決也給所有想借商標權侵占公共文化資源的海外品牌敲了警鐘,屬於全人類的公共文化遺產從來不會被任何商業品牌獨占,靠著盜用傳統紋樣打造出的品牌標識,反過來想阻止本土使用同源傳統紋樣的商家正常經營,本身就完全站不住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