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索尼辯稱,「理性消費者」本就清楚自己並不真正擁有付費購買的數位商品。如今,消費者權益維基網站
整理出一份清單,收錄了超過30個索尼曾告知消費者「付費數位遊戲歸其所有」的實例。
近期針對索尼提起的一樁集體訴訟
指出,PlayStation商店
並未明確告知消費者:數位購買並不等同於數位所有權。玩家在PlayStation商店完成交易後,購買的只是一份可隨時撤銷的數字使用許可
——這筆消費並不保證你能永久訪問某款遊戲、DLC
或外觀道具包。

索尼法務團隊隨即反駁稱,公司並未違反任何數位所有權相關法律,因為「理性消費者不會被商店頁面的小字聲明誤導」。也就是PlayStation商店支付環節前,彈出的公司服務條款與軟體產品許可協議
鏈接。
似乎是針對這一辯解,消費者權益維基網站製作了一份「索尼官網提及『擁有』數位遊戲的參考案例表(非完整)」。清單收錄了30多處索尼官網的相關表述,大意均為「通過遊戲中心查看你所擁有遊戲的相關直播」,或是「如果你擁有同一款遊戲的PS4和PS5版本,可按以下方法切換版本……」
近期的一個典型案例出自《漫威金鋼狼》
的常見問題頁面:「標準版擁有者也可升級獲取數位豪華版內容。」
訴訟原告稱,索尼違反了加州的一項法律。該法律規定,「數位商品銷售商向買家宣傳或售賣數位商品時,使用『購買』『購入』或任何理性人士會理解為賦予數位商品無限制所有權的表述,均屬違法行為」。「理性」這一標準似乎很難在法庭上量化,不過這是題外話了。數位銷售商只要向消費者清晰說明所購授權的相關資訊,即可規避該法律。接下來幾周乃至數月,這樁訴訟會如何發展,我們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