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就熱播劇《我是刑警》著作權侵權糾紛案已作出二審終審判決,駁回涉案雙方上訴,維持原判。

判決結果顯示,迅雷因其運營的「流暢播」「雲添加」功能批量傳播盜版資源,被判賠償愛奇藝經濟損失及維權開支共計786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該案二審對侵權定性作出重要調整,撤銷了一審「直接侵權」認定,改判迅雷公司構成「幫助侵權」,但維持了高額賠償。
法院明確:網路服務商不能僅憑「技術中立」和「合併儲存」規則規避侵權責任,平台憑藉技術優勢引流牟利、怠於履行版權管控義務,即超出合法技術邊界。
公開資料顯示,涉案電視劇《我是刑警》為2024年現象級主旋律劇集,於2024年11月27日登錄央視及主流影片平台首播,全網播放量超30億。
該劇熱播期間,愛奇藝發現,迅雷運營的「迅雷App」「迅雷瀏覽器App」所搭載的「流暢播」「雲添加」功能,可批量抓取六十餘家第三方影視網站的《我是刑警》侵權資源。
隨後通過伺服器儲存、秒傳映射等技術,為全網用戶提供無廣告、無卡頓的全螢幕播放及雲盤儲存下載服務。

2025年,愛奇藝向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提起一審訴訟,要求迅雷公司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800萬元及維權合理費用18萬元。
一審法院突破500萬元法定賠償上限,判令迅雷公司賠償經濟損失780萬元、維權合理費用6萬元,合計786萬元,同時駁回愛奇藝公司對分發平台的追責請求。
2025年12月一審宣判後,愛奇藝、迅雷均不服判決,雙雙向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提起上訴。
愛奇藝主張應全額支持818萬元索賠訴求,迅雷則堅持自身不構成侵權,要求駁回全部原告訴求。
2026年4月,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雙方全部上訴請求,維持一審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