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護數字版遊戲玩家在伺服器關閉後的遊玩權益的「停止殺死遊戲」運動已經在美國加州提交了一個「保護我們的遊戲法案」進行投票。不過面對「停止殺死遊戲」邁出一大步,代表著美國主要遊戲發行商的原E3主辦方ESA(娛樂軟體協會)稱該法案不應該通過,因為玩家擁有遊戲本身就是「錯誤認知」。

「停止殺死遊戲」官方在Reddit上公開了一封ESA的信件,信中ESA稱「AB 1921」(保護我們的遊戲)法案不應被通過。因為該法案基於一個錯誤的前提,那就是消費者擁有數字版遊戲並且能夠永久使用與訪問。這不是軟體的工作室方式,遊戲是被授權的,而不是作為不受限制的財產出售的。遊戲發行商不會永遠為在線遊戲提供伺服器維護,同時也不贊成為停止伺服器運行的遊戲提供退款。

如果說,按照遊戲發行商的用戶許可協議上寫的,那麼數字版遊戲確實只是一個拿到許可證的服務。然而是否發行商寫什麼是對的,那就是對的?那麼遊戲發行商的定價是否也應該區別買斷與租賃?同時「停止扼殺遊戲」也只是希望數字版遊戲能夠在伺服器關停後能夠繼續遊玩,在線遊戲能夠提供一個離線補丁,而不是讓遊戲發行商永無止境地維護伺服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