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路透社報道,蘋果前公司法主管吉恩·利沃夫因內幕交易被勒令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支付115萬美元。去年年底,他被判處四年緩刑和罰款,避免了可能的兩年監禁。
當時,罰款尚未確定,但主審此案的法官於周二做出了裁決。法官說,利沃夫的違規行為「特別惡劣」,儘管他並沒有「過度揮霍」。
在蘋果,利沃夫的職責包括確保蘋果員工遵守公司的內幕交易政策,這就是為什麼法官決定他的違規行為特別值得關注。
由於利沃夫的目的是防止蘋果的內幕交易,他可以在蘋果公布財報之前接觸到這些財報。他利用自己學到的信息,在業績好於預期之前買入蘋果股票,並在收益低於預期時賣出股票。他的可疑股票交易為他賺取了約27.7萬美元,同時幫助他避免了約37.7萬美元的損失。
利沃夫於2011年至2018年在蘋果工作,但他在2011至2016年間濫用內幕信息。在當局就交易聯繫該公司後,蘋果於2018年9月解僱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