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海外媒體的報道,2025年蘋果公司因違反隱私和反壟斷法被罰款共計8.51億美元,這一數字相較於2024年的21億美元已大幅下降。
據了解,蘋果在去年一共有四次罰款,兩次是因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損害競爭對手利益,兩次是因為違法隱私法。

2025年2月,蘋果在韓國因使用未經用戶同意非法獲取的數據被罰320萬美元;3月,在法國因違反隱私法被罰1.62億美元;4月,被歐盟以違反應用商店DMA規則被罰5.71億美元,12月,在義大利因濫用App Store主導地位被罰1.15億美元。
此外,另外一些超大科技公司,比如谷歌,被罰款總計42億美元,亞馬遜被罰款25億美元,Meta則僅被罰款2.28億美元。

雖然這些罰款看起來很高,但是有外媒認為考慮到蘋果、谷歌的企業規模,這些罰款實在是太少。比如蘋果的8.51億美元罰款,蘋果只需要3天3小時28分鐘的營收即可還清。
2025年科技巨頭共計被開出78億美元罰單,這從賬面上看是一筆巨款,但這還不到這些公司一個月的收入。

對此,有行業人士表示,很多人認為罰款能夠促使科技巨頭做出改變,但事實上許多科技巨頭都已經將罰款作為經營成本,視罰款為公司預算的一部分,他們只是交了罰款,並不會改變。比如蘋果雖然被歐盟罰款5.71億美元,但是蘋果仍然拒絕履行DMA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