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 12 月 10 日,澳大利亞正式實施《社交媒體最低年齡法案
》,成為全球首個通過立法禁止 16 歲以下未成年人使用主流社交媒體平台的國家。
該法案要求 Facebook、Instagram、TikTok、YouTube、Snapchat 等平台採取「合理措施」限制 16 歲以下用戶持有賬號,違者面臨最高 4950 萬澳元(註:現匯率約合 2.32 億元)的罰款。
然而,一項於當地時間 6 月 24 日發表於《英國醫學雜誌》的同行評審
論文顯示,該禁令實施三個月後,並未對青少年的社交媒體使用習慣產生實質性影響。
這項由澳大利亞紐卡斯爾大學(University of Newcastle)研究人員主導的研究,在法案生效前後分別對 408 名 12 至 17 歲的澳大利亞青少年進行了問卷調查。
研究團隊在論文中寫道:「我們沒有找到充分證據表明,該法案的出台對 16 歲以下青少年的社交媒體使用產生了任何早期的實質性影響。」研究同時指出,法案實施初期的特點是「執行有限、合規不完整、大量規避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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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顯示,超過 85% 的 16 歲以下參與者在三個月後的隨訪中仍在使用受限制的平台,其中 54% 至 67% 使用的是自己的賬號。
研究發現,未成年用戶可通過多種方式規避限制,包括使用成年人註冊的賬號、創建虛假賬號以及通過隱私瀏覽器登錄。
在年齡驗證環節,66% 的受訪者表示曾遭遇平台驗證,最常見的方式是自行填寫年齡(24% 至 39%)和上傳照片進行年齡估算(13% 至 27%)。15% 至 19% 的受訪者承認使用了虛假賬號,6% 至 11% 通過隱私瀏覽器訪問。
從年齡段來看,12 至 13 歲用戶的每日社媒使用率在三個月前後基本持平,14 至 15 歲組從 78% 略降至 69%,而 16 歲以上用戶的使用率反而從 80% 上升至 89%。
澳大利亞通訊部長安妮卡 · 威爾斯(Anika Wells)在 2026 年 3 月回應相關質疑時表示:「澳大利亞世界領先的社交媒體法律並沒有失敗,而是大型科技公司未能遵守法律。這些都不是不可能的事,對大型科技公司來說甚至都不困難,他們是市值數十億美元的創新企業。」
澳大利亞電子安全專員辦公室(eSafety Commission)則在 2026 年 3 月 31 日發布的合規報告中,對 Facebook、Instagram、Snapchat、TikTok 和 YouTube 五家平台提出了「重大關切」。電子安全專員祖莉 · 英曼 · 葛蘭特(Julie Inman Grant)指出,監管機構已發現多項不當做法,包括平台允許 16 歲以下兒童反覆嘗試同一年齡驗證方式以最終獲得 16 歲以上認定結果,以及未能提供有效渠道舉報未成年賬號等。她表示,監管機構已正式通知相關平台並提出了改進要求,目前正在調查潛在的違規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