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第一司法區宣布,費城法院系統將全面禁止任何類型的智能眼鏡,或是集成了人工智慧功能的眼鏡進入法院建築、法庭以及辦公場所。此項新規的出台,主要是為了消除潛在證人與陪審員因擔憂被錄像而遭受恐嚇的顧慮,全力維護司法程序的安全性與公正性。
按照新規定,只要是具備音影片錄製功能的眼鏡,即便它配有用於矯正視力的處方鏡片,也一律不得帶入第一司法區所管轄範圍內的任何法院設施。與之形成對比的是,像手機、筆記本電腦這類同樣具備錄音錄像功能的電子設備,雖然依舊可以帶入法庭,但必須處於關機狀態,並且要妥善存放。

法院發言人解釋稱,由於智能眼鏡在法庭環境中極難被察覺,所以才會做出將其徹底禁止入內的決定。倘若有人違反這項禁令,將會面臨一系列嚴厲的處罰措施。他們會被拒絕進入法院大樓,或者被直接逐出;情節嚴重的,甚至可能因刑事藐視罪
被逮捕並遭到起訴。
不過,也存在例外情況,那些獲得法官或者法院領導層事先書面批准的智能眼鏡使用者,可以不受此禁令限制。目前,尚不清楚費城法院是否會增設額外的安檢措施,以便識別出違規攜帶的眼鏡。
費城在全美範圍內屬於較早實施智能眼鏡禁令
的法院系統之一。此前,夏威夷、威斯康星以及北卡羅來納等州的相關法院,也已經採取了類似的舉措。儘管絕大多數法院原本就禁止在法庭內使用任何錄音錄像設備,但像費城這樣明確針對智能眼鏡,並且完全禁止其進入法院建築的專門規定,目前還並不普遍。
在沒有此類禁令的情況下,通常是由主審法官根據具體情況,酌情決定是否允許某種設備帶入法庭。例如,在近期洛杉磯審理的一起案件中,Meta公司的高管佩戴自家生產的智能眼鏡出庭,法官當即要求他們取下眼鏡,並嚴肅警告,如果有人利用眼鏡錄製庭審過程,將面臨藐視法庭的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