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至少眼下看來,我們還沒準備好迎接完全的數位版時代。
最近一段時間,PlayStation接連出現在集體訴訟的新聞里,基本都與數位版遊戲的銷售有關。
一件一件來講的話,其中整體有大進展的訴訟是在2021年發起:原告方指控索尼自2019年4月起,禁止亞馬遜、GameStop等第三方零售商銷售PS遊戲的兌換碼,這就導致玩家購買數位版遊戲時的渠道基本只有PS商店一條路。

自從兌換碼從第三方商店消失後,零售商之間再也沒法影響數位遊戲的售價,索尼不僅獨攬定價大權,部分遊戲的售價也趁機上漲,原告等人認為索尼此舉違反美國聯邦反壟斷法。
這麼多年過去,這樁訴訟有了階段性成果——雙方暫定達成了785萬美元的和解。加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在今年4月8日初步批准,預計約有440萬名美國用戶被納入賠償範圍。
具體什麼人才符合賠償標準呢?除了是美國地區用戶以外,你還需要在2019年4月至2023年12月間,購買過符合本案討論範圍的遊戲,具體部分遊戲清單則如下圖所示:

當然這筆補償大部分不是給現金。對仍在使用PSN賬號的合資格用戶,補償主要發的是PS賬戶餘額;已經停用賬號的用戶才能按照規定申請等額支票。
而同樣是在美國加州,今年6月18日有四人集體起訴索尼,認為索尼有誤導消費者的嫌疑。
簡單來說,玩家在PS商店上選購遊戲的時候,PS頁面顯示的都是「立即購買」「確認購買」這類字樣。原告認為這些用詞有誤導性——讓人誤以為付款後得到的權益與購買實體遊戲相同。
不過眾所周知,數位遊戲與實體遊戲差別很大,有關數位遊戲的擁有權一直都是個爭論不休的問題。大部分平台的軟體許可協議中,都寫著玩家購買遊戲產品獲得的是有限、非獨占、不可轉讓的個人許可,遊戲軟體仍歸權利方所有,後者也可以按照協議限制或終止許可。
8月21日索尼也向地區法院提交了回應。簡單來說,他們認為現在玩家結賬時,結算頁面上的條款、產品許可協議約束等列得清清楚楚,明確告知了用戶買的是使用許可,不是轉讓商品所有權。

索尼的律師還為此舉了個例子:
「在數位時代,可能只有理性的消費者才會明白,他們擁有的並非數位遊戲『所有權』。要不然的話,那原告A在2026年2月14日獲得《惡靈古堡安魂曲》之後,原告B在2026年2月25日就沒法再從PS商店花錢購買該遊戲了,畢竟屆時該遊戲的所有權早就歸A先生了,而非索尼了。」
可想而知,索尼的這番回應很快又引發了一波玩家們對數位版遊戲的聲討。除此以外,隨著索尼宣布從2028年起停止生產實體光碟後,有關「壟斷」「不同地區定價不統一」的話題也跟著刷了一波屏。

例如荷蘭消費者團體Stichting Massaschade & Consument聲稱,與其他地區的定價相比相比,荷蘭玩家購買PS數位遊戲時被索尼收了更高的費用,為此他們也在今年2月對索尼發起了4.57億美元的集體訴訟。
總體來看,上文提到的事雖然不是直接針對「實體光碟消亡」這事,但很明顯大家對索尼的政策轉變十分不滿,這些訴訟反倒成了實實在在的抗議。至於索尼能否在這波銷售轉型中平穩落地,確實還有待進一步的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