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公告,宣布阿里巴巴集團完成三年整改,取得良好成效。
公告部分內容如下:
從核查和評估情況看,阿里巴巴集團按照《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指導書》要求,全面停止「二選一」壟斷行為,嚴格規範自身經營行為,認真落實平台主體責任,健全企業合規管理制度,提昇平台內商家和消費者服務水平,合規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網路零售市場環境得到改善,公平競爭秩序有效恢復,市場發展空間不斷拓展,平台間競爭活力明顯提高,平台經濟發展質量和營商環境持續優化。
據《科創板日報》,阿里巴巴方面對此回應稱:「對於阿里巴巴而言,這是一個新的發展起點。未來,我們將繼續立足創新,堅持合規經營,加大科技投入,推動平台經濟健康發展,為社會創造更多價值。」據公開資訊,2021 年 4 月,阿里巴巴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要求,開展為期三年的自查整改。
2021 年 4 月 10 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阿里巴巴實施壟斷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阿里巴巴集團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其 2019 年中國境內銷售額 4557.12 億元 4% 的罰款,計 182.28 億元。按照《行政處罰法》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市場監管總局向阿里巴巴集團發出《行政指導書》,要求其圍繞嚴格落實平台企業主體責任、加強內控合規管理、維護公平競爭、保護平台內商家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方面進行全面整改,並連續三年向市場監管總局提交自查合規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