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英特爾宣布,已經與美國商務部就根據《晶片法案》為其商業半導體製造項目提供78.6億美元的直接撥款達成了協議。這部分資金將用於獎勵英特爾之前宣布的計劃,包括亞利桑那州、新墨西哥州、俄亥俄州和俄勒岡州推進的關鍵半導體製造和先進封裝項目,以擴大美國半導體製造和技術領先地位。

據相關媒體報道,英特爾獲得這筆補貼是有前置條件的:英特爾公司不得隨意出售其半導體製造部門的股份。如果英特爾選擇將晶圓代工部分剝離,成為一個獨立實體,美國政府對該部分的所有權提出了附加條件,即英特爾必須持有至少50.1%的股權,以保留控制權。
另一方面,如果英特爾選擇將晶圓代工部分業務獨立上市,有可能不再是最大股東,那麼在觸發控制權變更條款之前,英特爾只能向任何單一投資者出售不超過35%的半導體製造部門股份。英特爾必須遵守這些限制,並繼續在美國生產先進晶片,而且任何對半導體製造部門的控制權改變都可能需要美國商務部的批准。
根據之前的報告,這部分補貼資金對英特爾的晶圓代工業務至關重要,過去兩年裡,每年在這方面的支出約為250億美元,大面積的虧損嚴重影響了英特爾的財務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