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浪體育報道,香港媒體消息,對於梅西缺陣的投訴已增加至825宗,涉及金額559萬元。
825宗投訴中,678宗為本地消費者投訴,147宗為旅客投訴,平均每宗投訴金額6700多元,最高一宗投訴約82960元。
專家認為,一旦「梅西至少上場45分鐘」寫進了合同條款,這就構成了邁阿密國際的明確承諾。
第一,這是一場商業賽事,什麼叫商業賽事,就是雙方簽訂合同,雙方按照合同細節去辦事。合同沒有規定的內容,合作方有權拒絕和不履行。
第二,Tatler Asia是賽事主辦方,是他們和邁阿密國際簽訂的合同。合同中是否規定有梅西必須上場?是否有規定梅西不上場就是違約?
如果有規定梅西上場,那邁阿密國際和梅西就是違約方。如果沒有,那事件的責任方就是在主辦方Tatler Asia身上,是他們考慮不周全。所以一切的一切,還是得主辦方Tatler Asia趕緊曝光合同,這樣公眾才能分清該怪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