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蘋果和谷歌有一筆可觀的金錢協議,以確保谷歌作為iOS設備上的默認搜尋引擎的地位,但兩家公司都沒有透露涉及的金額。
2021年,財務顧問伯恩斯坦表示,谷歌每年向蘋果支付高達100億美元來維持現狀。然而,在一份新的投資者報告中,這位分析師聲稱,谷歌目前向蘋果支付的金額在180億至200億美元之間。
伯恩斯坦表示,谷歌在流量獲取成本(TAC)下支付了總廣告收入的22%,並估計蘋果可能會收到其中的40%左右。伯恩斯坦的數據基於蘋果的公開文件,以及對谷歌流量獲取成本的自下而上的分析。
上個月的庭審顯示,微軟曾考慮將其必應搜尋引擎出售給蘋果。如果收購成功,必應將取代谷歌成為蘋果設備上的默認搜尋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