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媒體Gamevu報道,韓國將於今年10月23日起,根據修改後的《遊戲產業振興法》及其施行令,實施「海外遊戲公司國內代理商指定製度」。
據報道,該制度旨在確保沒有在境內註冊地址或經營場所的海外遊戲公司承擔起保護境內用戶、維護遊戲發行秩序的責任。該系統的核心是指定韓國國內代理商。
代理商須為具有境內地址或營業場所的自然人或法人,一家海外遊戲公司可以有一個或多個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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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標準)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
①前年度(法人企業的情況為前一營業年度)銷售額在1兆韓元以上者;
②前年度末基準,最近3個月內每月平均在韓國擁有10萬名以上用戶的遊戲物品(含各種形式的道具)發行或提供者;
③若發生或有可能發生對遊戲用戶造成實際損害的事件、事故,並被認為有必要指定為對象者,由主管部門認定者。
(制裁方案)違反指定義務時將處以不超過2千萬韓元的罰款。
指定代理商應履行以下職責:①履行報告義務,維護遊戲發行秩序,預防賭博②提供遊戲評級、概率道具資訊等各項必要展示資訊③確保有效的聯繫方式,並處理用戶投訴。
韓國遊戲業相關人士表示:「期待該制度能夠為保護國內用戶權益、緩解國內遊戲公司遭受逆向歧視的問題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