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波鄞州區人民檢察院受理了浙江首批因造假手段操控軟體虛增直播間人氣被判非法經營罪的案件。
其中,王某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後,最終以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五萬元。
據通報,王某在2022年得知直播間刷流量「助陣」非常賺錢後,向長沙某科技公司購買了大量手機、路由器、交換機等網路設備和「雲控軟體」等,在鄞州區多地設立群控機房,僱傭楊某某等人作業系統。
一旦接到增加虛假人氣的訂單,王某就利用操控軟體讓機房裡的大量手機進入直播間關注、按讚、評論等。
原本只有個位數的人氣立刻暴漲,順勢吸引更多「野生」流量,最後再按照進入直播間的時間和手機數量結算非法獲利。
據王某交代,一台手機每天收費6.65元,其兩個工作室加起來差不多有4600台手機,在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收入近300萬。
目前,該系列案共有17人進入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其中10人已獲得法院有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