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地區法官馬克·彼特曼駁回了xAI公司阻止將伊隆·馬斯克特斯拉和SpaceX電子郵件納入證據開示範圍的請求,該請求涉及馬斯克對蘋果和OpenAI提起的訴訟案。以下是相關詳情。
上月,蘋果、OpenAI、X和xAI的法律團隊在美國聯邦治安法官哈爾·雷(Hal R. Ray Jr.)面前舉行了一次聽證,就馬斯克對蘋果和OpenAI提起訴訟中的證據開示程序的若干分歧進行了審查。
該訴訟源於馬斯克對Grok
在App Store排名的不滿。馬斯克認為,由於蘋果與OpenAI達成了將ChatGPT接入Siri及Apple Intelligence的合作協議,雙方存在反競爭的串謀行為,進而影響了Grok的排名。
在聽證會上,雷法官批准了X和xAI提出的將克雷格·費德里吉列為文件保管人的請求,同時也批准了X和xAI強制要求蘋果提交其近期與谷歌就Gemini賦能新版Siri相關協議文件的請求。
另一項裁決中,雷法官支持了OpenAI的主張,認為馬斯克在特斯拉和SpaceX的電子郵件應作為訴訟中的相關材料進行檢索。
X和xAI的律師最初向法院主張,這些文件不在其保管和控制範圍之內,因為他們並不代表SpaceX或特斯拉。然而,這一說法未能說服雷法官。
最終,OpenAI的論點占據了上風,即馬斯克是"上述所有公司的CEO,這些賬戶顯然都是他用於處理各公司業務的",而xAI首席財務官曾向馬斯克的SpaceX郵件賬戶發送xAI業務相關郵件這一事實,也進一步支持了這一論點。
此後,X和xAI的法律團隊提出異議,試圖推翻雷法官的裁定,並申請在法院就該異議作出裁決之前暫停執行該命令。
然而,彼特曼法官——此前正是他將相關證據開示爭議移交給雷法官處理(這是聯邦訴訟中的慣常做法)——駁回了X和xAI的申請,維持了雷法官的裁定,並相應駁回了X和xAI提出的中止執行動議。
彼特曼法官在裁定書中寫道:
"有理由相信馬斯克可能在其SpaceX和特斯拉的商務郵件賬戶中處理X和/或xAI的業務,因此,相關郵件屬於可被開示的證據,應當予以提交。上述證據,結合馬斯克在這些公司中的持股情況及其高管職務,促使本院作出此項裁定。"
以及:"如前所述,案卷材料亦提供了具體理由,足以證明馬斯克可能在其他郵件賬戶中處理原告方的業務事項。例如,xAI首席財務官曾將xAI財務更新發送至馬斯克的SpaceX郵箱地址。僅憑這一點,即足以強制執行證據開示,因為X和xAI有權在CEO使用非公司郵件賬戶處理公司業務時獲取相關文件——無論這些賬戶是否屬於個人郵箱,均不影響此項裁定。"
彼特曼法官未就上述郵件的提交設定具體期限。
在5月13日的聽證會上,雷法官曾詢問X和xAI的律師完成郵件提交需要多長時間,律師團隊表示尚無法確定,並補充稱"需要一定時間,但如獲命令,將儘快執行。"
Q&A
Q1:馬斯克對蘋果和OpenAI提起訴訟的原因是什麼?
A:馬斯克對蘋果和OpenAI提起訴訟,起因是他對Grok在App Store排名的不滿。他認為,蘋果與OpenAI之間將ChatGPT整合進Siri及Apple Intelligence的合作協議,構成了反競爭的串謀行為,並對Grok的排名產生了不利影響。
Q2:法院為何裁定馬斯克須提交特斯拉和SpaceX的郵件?
A:法院認為,有理由相信馬斯克可能在其特斯拉和SpaceX的商務郵件賬戶中處理X和xAI的相關業務。關鍵證據在於,xAI首席財務官曾將xAI財務更新發送至馬斯克的SpaceX郵箱。加之馬斯克同時擔任多家公司CEO,法院據此裁定相關郵件屬於可開示的證據範圍。
Q3:X和xAI針對郵件開示裁定提出了哪些異議?
A:X和xAI的法律團隊主張,特斯拉和SpaceX的郵件不在其保管和控制範圍之內,因為他們並不代表這兩家公司。他們隨後提出正式異議,申請推翻雷法官的裁定,並要求在異議審查期間暫停執行該命令。然而,彼特曼法官最終駁回了上述所有申請,維持了原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