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士得拍賣行即將拍賣 1976 年 4 月 1 日蘋果電腦公司成立之初的原始合夥協議,預計成交價在 200 萬至 400 萬美元之間。

這份最初的三頁文件是史提夫·賈伯斯、史提夫·沃茲尼亞克和羅恩·韋恩之間的合夥協議。協議規定,賈伯斯、沃茲尼亞克和韋恩的初始股份分別為 45%、45%和 10%。
拍賣文件包中還包括一些文件,記錄了韋恩在公司成立僅 12 天后退出合夥的情況。韋恩最初因其 10%的股份獲得了 800 美元,之後又收到了 1500 美元的額外款項。
韋恩後來表示,他退出合夥是因為他知道這項事業將會「像坐過山車一樣」,而這種高風險的冒險並不適合他。
如果韋恩最初持有的 10%股份沒有被動用,按照蘋果公司4萬億美元的估值計算,如今這部分股份價值約 4090 億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