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支隊通報,2026年以來已立案查處巡遊計程車違法違規案件912宗,涉及議價、拒載、繞路、不按計價器收費等行為。

今年1月9日,一名在深工作的外籍人員在郵輪母港乘車,駕駛員麥某主動搭話邀約,1.6公里路程收取288.4元。按深圳現行標準,首2公里起步價10元,超出部分2.7元/公里,返空費僅超25公里加收30%、超50公里加收60%,1.6公里正常車費不超過10元。

5月31日,市民投訴司機李某對老年乘客違規收費:未載客便提前開表空駛,兩名老人在深圳北站東廣場上車後計價器仍未停表,全程打表3小時9分鐘、顯示272.5元,李某還編造需付60%返空費的不實規定,脅迫支付370元。
7月17日,駕駛員吳某在深圳北站攬載兩名小孩前往東莞鳳崗鎮,打表123元,抵達後虛構收費標準、虛報高速費,索要251元。
上述案件中,執法人員均調取車載影片及行車軌跡,通知駕駛員配合調查並依法立案處罰。執法支隊表示,投訴查處逐案閉環、每日梳理,重點關注老人、未成年人、女性市民、外籍人員等權益易受損群體,嚴打議價、拒載、繞路、多收費四類行為;依據《深圳經濟特區出租汽車管理條例》,拒載、亂收費罰1000至2000元,情節嚴重吊銷駕駛員證。

1.6公里收288.4元、空駛打表3小時9分鐘、小孩叫車被虛報高速費,這幾起里你最不能忍的是哪一類?歡迎在留言區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