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英國卡萊爾地方法院審理了一起令人瞠目結舌的危險駕駛案。49歲的安東尼·霍爾(Anthony Hall)是一名官方登記在冊的盲人,卻在6月29日凌晨偷開朋友的汽車,從哈德斯菲爾德一路開上了M6高速公路。當警方發現其車輛異常變道並示意靠邊停車時,他竟平穩地「漂移」至應急車道,下車時還戴著墨鏡、手持盲人專用白杖。


經檢測,霍爾不僅沒有駕照,還嚴重醉酒,呼氣酒精含量超標。令人震驚的是,他向警方坦白自己失明已有兩年,全程僅靠殘存的光感,跟著前方重型貨車的燈光輪廓行駛了約240公里(150英里)。霍爾最終對危險駕駛、酒駕、無證駕駛等五項罪名認罪。

審理此案的法官聽完案情後十分震驚,直言他在犯罪過程中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或車輛損毀,簡直是一場「奇蹟」。目前,霍爾面臨最高兩年的監禁,法院已對其下達臨時駕駛禁令,最終判決將於9月8日宣判。

盲人、無證、醉酒、高速狂飆240公里……這幾個詞組合在一起,簡直把「地獄級危險駕駛」的buff疊滿了!法官那句「沒出事是個奇蹟」真的是精準吐槽。你覺得對於這種視障人士偷偷開車上路的行為,法律該如何界定和處罰?來留言區聊聊你的看法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