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項目高級開發者在離職前利用權限將完工的項目打包拷走,經層層轉賣,該遊戲項目在另一家遊戲公司「換皮」後上線發布。一年間,「換皮」遊戲充值金額流水竟達300餘萬元……
2019年1月,程某入職B公司,負責某款網路遊戲的前端開發,有權限接觸到前端代碼、後端代碼、所有美術圖片等在內的全部遊戲盜源。同年10月,程某利用職務權限進入伺服器,將所有遊戲資源包複製到個人網盤中保存。2020年1月,程某離職後,想要對複製的遊戲資源包進行二次開發,但因遲遲找不到投資人,程某便在朋友岳某的介紹下,將遊戲資源包以1萬元的價格賣給了王某,二人各自分得5000元。2021年6月,王某乙將該遊戲資源包以8000元的價格賣給張某,張某再以8000元的價格轉手賣給廣州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馬某。
為了將遊戲改頭換面,不引起著作權公司的注意,馬某安排公司員工謝某、邱某、梁某、林某對遊戲進行」二次開發」,在不動遊戲原框架的基礎上儘量修改遊戲的場景、畫面,重新設計遊戲角色、道具等,並給」換皮」後的遊戲改名,其中,謝某負責修改遊戲場景、人物等,邱某負責針對遊戲反饋的問題進行運行維護,梁某負責前端技術開發維護,林某負責後端技術開發維護。此外,馬某還聯繫專門做遊戲推廣業務的海南某公司尋求推廣支持儘管在前期溝通中已經得知上述「換皮」遊戲來源不正規、無相關證書文件,但海南某公司的股東何某依然決定「富貴險中求」,上線推廣該遊戲。為了避免法律風險,他們套用了假的遊戲版號,通過私下聯繫平台用戶的方式推廣這款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