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數據保護局(Dutch Data Protection Authority,DPA)就Uber發送至美國總部的司機個人數據未有提供足夠的保護,處以2.9億歐元的罰款。Uber認為處罰存在缺陷且不合理,將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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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由170名法國Uber司機的投訴所引起,而由於Uber的歐洲總部位於荷蘭,因此荷蘭數據保護局對其開出了罰款。荷蘭數據保護局指出Uber長達2年多的傳輸數據均嚴重違反了歐盟的《一般數據保護規則》(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其要求保護用戶的數據。荷蘭數據保護局主席Aleid Wolfsen在聲明中表示,《一般數據保護規則》能通過要求企業和政府謹慎處理個人數據來保護人們的基本權利。然而在歐洲以外的地區這並非必然,所以企業在歐洲以外訪問歐洲用戶的數據時需要採取額外措施,而Uber則未能滿足相關的要求。
Uber就事件發出聲明,直指荷蘭數據保護局的指控存在缺陷而且罰款極不合理。Uber表示正計劃提出上訴,並且相當有信心會成功。其實這並非是荷蘭數據保護局第一次向Uber開出罰款,早在1月時便因Uber未有披露其歐洲司機數據的保留時間,或與之分享數據的非歐盟國家而對其開出了1000萬歐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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