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澳大利亞實施一項新法律,賦予員工「斷聯權」,老闆可在非工作時間找員工幹活,但在大多數情況下,員工有權不回復。
員工也不必保持手機開機,不必時刻準備讀簡訊或收郵件,無論發自老闆還是客戶這樣的第三方。
澳總理阿爾巴尼斯發聲稱員工沒掙24小時的工資,就不該24小時待命。
路透社報道,「斷聯權」法律同樣考慮到僱主因情況緊急、在非正常工作時間「搖人」的需求,員工必須以「合理」理由拒絕回復。
如果勞資雙方就是否「合理」發生糾紛,澳大利亞公平工作委員會將予以裁決。這一監管機構將考慮員工的職位、僱主聯絡的理由和方式等因素。
公平工作委員會有權下達「停止並終止令」,要求僱主停止聯絡員工,或禁止處分員工;否則,僱主將面臨9.4萬澳元(6.38萬美元)罰款;反過來,如果員工拒絕的理由不合理,會被罰款1.9萬澳元(1.29萬美元)。
澳大利亞去年一項智庫調查研究顯示,澳大利亞人2023年全年在下班時段平均被僱主「偷走」281小時,相應勞動價值估計1300億澳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