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讀者看到這標題,心裡會說:「你擱這兒UC體呢?」但筆者可以向諸位保證,我可一點兒也沒標題黨,這事兒還真就是這樣,老哥甚至打贏了官司。
這樁案子的發生地當然是在大不列顛,主人公或者說原告名叫托尼費恩(以下我們簡稱為:費哥)。費哥原本在一家名叫「The British Bung Company」的公司擔任電工,兢兢業業二十四年,也算是個老資歷了。
但公司的小領導傑米金(以下我們簡稱為:大金)似乎和他不太對付。雖然後來的法庭文件中,並沒有涉費哥和大金的平素糾葛,但有關兩人之間,一場發生在2019年的衝突的記錄,也能約莫看出,他們日常便積怨不小。
衝突的起因很是雞毛蒜皮,反正是出了擰螺絲相關的差錯,費哥認為:這也就大金能幹得出來,我得去找他理論理論。
我估摸這大金,上輩子也是什麼「古希臘掌管髒話的神」。面對費哥的理論,他「親切」地送上一句:「stupid bald cunt!」——翻譯過來就是:愚蠢的禿瓢婊……那什麽,並揚言,要效仿與馬保國切磋的年輕人,向老同志使用美好的「祝福」動作。
雖然這茬子事兒,最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公司內部就得到了調解,但還是給日後費哥的上訴埋下了伏筆。
21年,費哥與大金又有了摩擦,還是和打螺絲有關。這最終使費哥一氣之下離崗,一走了之。但奈何自己再委屈,沒上班工資條還是頂不住,就萌生了和公司談判,設法回到工作崗位上的打算。
為了和公司談判,費哥寫了份兒聲明。騷的地方就來了,他居然是在自個兒兒子當差警察局的「證人陳述」模板上寫的,這就相當於什麼呢?某某自己寫了張菜單,去什麼「賭上十年職業生涯的炒飯」點菜,說:「菜,你就照著上」。
廚師接過條子一看——「XX市市場監管局?」
也許是不小心,也許是故意,但都不影響,老闆被明晃晃的警局logo激怒,並將費哥單方面解僱,說:「恁有本事就去告俺!」
所以,這事兒主要還是場勞資糾紛,費哥的主訴還是「非法解僱」。
那「性羞辱」是怎麼聯繫起來的呢?耐心看到這兒的讀者,可能也會有這麼個疑惑。筆者認為:根本原因,還是在於法庭對勞方的偏袒。
雖說,英國這個直到2024年都還有皇帝的國家,很不討人喜歡,但畢竟是兩位偉大導師混了幾十年的地頭,工黨勢力又大。小老闆兒好得罪,工人爺爺可不好得罪。
如果法官自己又有點兒「今我何功德」的「士大夫情節」什麼的,勞方只要占理,拿到對自己有利的判決幾乎是必然。
但問題在於,費哥的操作實在太騷了。先是擅自離崗,再是「證人陳述」,即使老闆的單方面解僱,不是百分百符合法律程序,費哥自己也很難占到大便宜。事實也是如此,根據法庭的最終判決,費哥最終只拿到25%非法辭退的賠償。
於是,那句「stupid bald cunt」,對費哥能否最終拿到一個,整體上對他有利的結果,就顯得關鍵(當然,這過程中並無不法)。
也許觀感上,stupid、cunt什麽的似乎更髒,可費哥平日裡也是個暴躁老哥,妹少當「文明英國人」——「bloody」這種大不列顛非物質文化遺產,估計也是天天掛在嘴邊。
bald,禿瓢,就成了做文章的核心。
到這兒,我們需要扯扯「罵禿瓢是性騷擾」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礎。
首先,是英國2010年推出的《平等法案》,其中的第11條「sex」、第26條「Harassment」。
第11條規定了「受保護的性別相關特徵」的存在,第26條則規定了「騷擾」的具體表現——侵犯他人尊嚴或製造霸凌環境,以及受該法條保護的具體特徵:年齡、性別、身障等等。
其次,是有關判例。總所周知,英國是一個判例法國家,既往判例中體現出的法律原則,可以延伸使用。
體現於本案的,則是既往「性騷擾」訴訟中,出現的「相關」原則,如:女性因胸圍遭受的騷擾,並不能因為男性胸部也會發育過大,而被視為與性別無關。因為這樣的情況在女性那裡更常見。
於是,作為被告方的工廠主、大金提出反駁後,法庭以「脫髮在男性群體中更常見」為由予以駁回。費哥「性騷擾」的訴訟請求,最終被法院認為成立。
就一般認識來講,這結果確實有些「挑戰性」。LBC一檔法律節目的主持人Daniel Barnett,也在節目中表示:「這聽起來也太蠢了不是?」這可能也反映了大多當地人的態度。
但筆者認為,這場不存在任何男女、家庭元素的「性騷擾」官司的勝利,某種意義上真正顯示了,性別不平等背後的權力底色。大金對費哥涉及性別特徵的言語侮辱,很大程度也是霸凌關係的固化劑。
最後,筆者想聊聊近來又被推上輿論浪尖的綜藝明星楊笠,我並不否認她的一些看法,在現實生活中可以找到不少對應,更不否認,當前的社會條件下,女性的平等訴求遠未得到滿足。
但問題是,她在舞台上的言論,似乎更追求脫口秀趨於臉譜化的喜劇效果,而不是對不斷發生著的社會變化,進行細緻、還原的理解。
所謂爽文,不就是重複獲知:自己最願意相信的東西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