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胖東來發布"人格尊嚴侵權行為"公示(二),披露三起顧客侵犯員工人格尊嚴事件及處理結果。

8月22日,顧客王在二胖超市三樓限流處闖崗,員工王勸阻時遭其拍打、推搡及用手臂環住脖頸。公安機關以擾亂公共秩序為由對顧客處以罰款,胖東來依據內部補償標準給予該員工2萬元。
次日,顧客張在人民店自助收銀區結賬後,非全日制員工周打包核實時對有疑問商品詢問,遭張手掌擊打頭部,保安劉上前制止時被推搡。公安機關以故意傷害為由對顧客處以罰款,胖東來分別給予周2萬元、劉1萬元補償。
9月3日下午,顧客李在勞動店收銀台插隊,收銀員宋提醒排隊時遭其辱罵,主管丁到場處理同樣被持續辱罵。公安機關以侮辱為由對顧客處以罰款,胖東來分別給予丁和宋各1萬元補償。此外,因宋和丁*面對顧客不文明行為未採取有效措施制止,二人還按胖東來管理制度另行處理。

三起事件中,涉事顧客均被警方處以罰款行政處罰,胖東來則按《侵犯人格尊嚴處理及補償標準》向受影響員工發放1萬至2萬元不等的補償金。


胖東來連發三起員工被顧客毆打辱罵案例,最高補償員工2萬元,打人者僅被罰款,你覺得這種"補償員工+罰款顧客"的組合拳夠不夠保護一線服務者,歡迎在留言區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