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的微出行
監管持續收緊。市長佐赫蘭·曼達尼近日向40家在線零售商發出停止令,要求亞馬遜、沃爾瑪、塔吉特、Temu、Wayfair等平台立即停止向紐約市居民銷售不符合當地法規的電動自行車、電動滑板車及類似車輛。
根據市政府要求,相關零售商須在本月底前停止銷售違規車輛,否則將面臨最高2000美元的罰款。
此次行動的核心,是紐約市對超出其電動自行車定義範圍的車輛展開專項整治。紐約對電動自行車的速度限制比全美大多數地區更為嚴格——在美國其他地方普遍合法的三類電動自行車
最高時速可達28英里(約45公里),但紐約規定電動自行車時速上限為25英里(約40公里),超出該限速即屬違法。
曼達尼還宣布將重點打擊速度更快的電動摩托車。這類車輛已超出普通電動自行車的分類範疇,實質上屬于越野電動摩托車。近年來,隨著海外品牌通過線上渠道直接銷售,越來越多最高時速遠超各州電動自行車標準的高性能兩輪車湧入市場,兩者之間的界限日益模糊。
按照聯邦法規,消費級電動自行車的持續電機功率上限為750瓦,但許多網路商品標註的功率高達數千瓦,最高時速超過30英里(約51公里),卻仍以"電動自行車"名義銷售。這類車輛通常沒有車輛識別碼,也不具備作為輕便摩托車或摩托車合法登記所需的配置,導致騎行者手中的車輛游離於現行法規之外。
亞馬遜已就停止令作出回應,表示正在對市政府指出的相關產品進行審查。亞馬遜發言人表示:"安全是我們的首要任務,我們要求在平台上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符合適用的安全標準和亞馬遜政策。"該公司同時表示願意與市長辦公室及市議會就此問題展開合作。
此次整治行動也折射出城市監管微出行領域面臨的深層挑戰。實體自行車店通常熟悉當地法規,所售產品基本合規;而線上平台往往匯聚了數以千計的第三方賣家,直接向消費者出貨,對各地車輛分類標準幾乎不加甄別。
對於騎行者而言,這再次提醒大家:網上標註為"電動自行車"的產品,未必符合當地的騎行法規。越來越多的城市正在對真正的電動自行車與偽裝成自行車的電動摩托車劃定明確界限——在紐約這樣的城市,這條線有時顯得頗為嚴苛。而如今,這些城市也開始要求零售商承擔起同樣的責任。
Q&A
Q1:紐約市對電動自行車的速度限制是多少?為什麼比其他地方更嚴格?
A:紐約市規定電動自行車時速上限為25英里(約40公里),低於美國大多數地區允許的28英里(約45公里)。超出該限速的車輛在紐約即屬違法,包括在其他州普遍合法的三類電動自行車。紐約的這一標準屬於全美最嚴格之列,旨在對城市道路上的高速電動車輛加以管控。
Q2:亞馬遜等平台收到停止令後會面臨什麼後果?
A:根據紐約市的要求,相關零售商須在本月底前停止向紐約市居民銷售違規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滑板車,否則將面臨最高2000美元的罰款。亞馬遜已表示正在審查被點名的產品,並願意與市長辦公室及市議會合作解決這一問題。
Q3:為什麼網上銷售的電動自行車難以被有效監管?
A:線上平台通常匯聚了大量第三方賣家,直接向消費者出貨,對各地的車輛分類法規缺乏有效審核。許多商品雖以"電動自行車"名義銷售,實際功率和速度卻遠超聯邦及地方標準,且不具備合法登記所需的車輛識別碼或相關配置,導致這類車輛長期遊走於監管灰色地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