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慧型手機統治了過去十幾年的數字生態,它是注意力的黑洞,是我們最私密的隨身之物。但手機從設計之初就是為「人盯著它」而生的——它的全部邏輯,都止於螢幕。
AI 的需求卻恰恰相反:它需要持續感知物理世界——見你所見,聽你所聞,隨時在場,而非等你解鎖螢幕才醒來。
當 AI 真正成為一種基礎能力,它遲早要從螢幕里破殼而出,尋找屬於它自己的形狀。這將是一個漫長的探索和演化過程。
「AI 器物志」欄目由此而來,想和你一起持續觀察:AI 如何改變硬體設計,如何重塑人機交互,以及更重要的——AI 將以怎樣的形態進入我們的日常生活?
這是「AI 器物志」的第 24 篇文章。
微信開始讓 AI 替你聊天了。
據報道,微信正在內測「小微 AI 社交」功能:以後你想知道朋友動向,可以喊微信內置 AI Agent「小微」去找對方的小微,讓它直接給你回答。
你不必親自問,對方也不必親自答,文明的終極便利,大概就是我們可以一起缺席整場談話。

社交「活人感」岌岌可危,但小微並不是孤立的產品試驗。從 AI 客服開始,在我們和服務之間早已隔著 Agent;反過來,我們也開始使用 Agent 來回應閒魚詢價、招架騷擾電話。
溝通的兩端,早晚都會由 AI 把持。世界正在不可避免地沖入一個新時代——
由 Agent 間對話來完成絕大多數事務的時代。
A2A,一個正在發生的大趨勢
讓 Agent 接管事務的趨勢,在辦公領域體現得最為淋漓盡致。
前不久,企業微信宣布了一項功能升級:Workbuddy
、DeepSeek
Harness
等 AI Agent,都可以通過企微的接口來讀取調用各種文檔、表格與日程了。

企業微信接入 Agent,最直接的意義還不是「AI 能幫我們做更多事」,而是一種產品思路上的變化:軟體開始主動考慮,自己要怎樣才能被 Agent 看懂和使用。
換言之,Agent 可讀性正在成為繼人類可讀性後,網際網路的新一代基本設計原則。

一旦越來越多的服務願意以 Agent 能理解的方式開放能力,下一步自然是:Agent 不僅可以調用軟體,也可以調用另一個 Agent,藉助「專職」Agent 的能力更好地對接服務。
此時,就進入了 Agent to Agent(A2A
)的階段。
到這個階段,我們需要的就不只是接口,而是要給 Agent 們開發一種專用的「溝通語言」了。

歸根結底,從資訊交換的角度來看,給人用的自然語言和交互界面是一種相當低效的協議,它們之所以沿用至今,只是為了遷就人類有限的表達方式,和難以推倒重來的數字基建。
考慮到 A2A 是一種沒有歷史包袱的全新場景,且溝通的雙方互相知道彼此是 Agent,直接採用專為 A2A 互動設計的溝通規範,顯然要比模仿人類操作來得簡便。

Google 推出的 A2A 協議,正是這樣的一套通信規範。
它用結構化語言定義了不同 Agent 之間發現彼此、實現對話、委託任務和返回結果的消息結構。隨後,A2A 協議交由 Linux 基金會管理,並已獲得超過 150 家組織支持。

如果 A2A 協議得以廣泛普及,我們工作的方式很可能會變成:
用戶以自然語言描述自己的意圖,Agent 領會目標後,用結構化協議對接各種服務 Agent,再把結果「翻譯」回自然語言給用戶過目。
這和今天的 Vibe Coding 很相像。Agent 真正的工作語言是命令行和 API,只是所有這些具體步驟都被打包進「黑箱」,隱藏在用戶界面之下。你要做的事情,不過是發出命令和驗收成果。
下一代網際網路接口,不再服務於人類
趨勢的背後是需求。說白了,誰不想急頭白臉讓 Agent 來處理那些 Shit Jobs 呢?
Agent 能幫忙搞定的工作,絕大多數都是那些規則明確、重複性高、價值主要來自執行而不是創造的事務。
像填表、比價、訂票、報銷、售後和回郵件這些聽了就頭疼的事情,以前由人來做,僅僅是因為我們別無選擇;一旦 AI 可以接手,絕大多數人都會義無反顧地把爛攤子扔給 AI。

▲ 圖片來自:X@Tibor Blaho
不過,目前讓 AI 助手替我們操作界面來完成這些事務的模式,也許只是一個過渡階段。
進入 A2A 時代,用戶界面本身就不是必需的了——用戶要做的只是描述自己的意圖。理解意圖、尋找服務、完成任務的步驟,都可以交給 Agent。
其實,在此次嘗試讓小微進入好友關係以前,微信已經用幾輪灰度測試為這種轉變探過路。
今年 6 月,小微開始獲得操作部分微信原生功能的能力。不必打開滴滴小程序或在外賣平台里翻菜單,只要告訴它「幫我叫個車去白雲機場」或「訂一份附近評分最高的粵菜外賣」,它就能在後台調用對應的小程序完成搜索、比價、下單,甚至通過專門的「AI 專屬卡」直接完成支付。
小微的邏輯,恰好預示了 A2A 時代的核心轉變:手機將從「人操作 App 的終端」,變為「人授權 Agent 進入網際網路的終端」。

▲ 圖片來自:Stuff
而一旦 Agent 成為用戶與服務之間的默認中介,隨之而來的,是商業模式的變化。
我們知道廣告行業的根基是爭奪人的注意力,但 Agent 並不在乎給人看的 Banner 和廣告劇情,它有自己關心的指標,比如在預訂機酒時可能會更關注返傭、評分和優惠。
如果各方保持誠實,就用戶的利益來說,這可能是一種更好的模式。商家會直接面向 Agent 打價格戰,跳過了廣告商、KOL 這些中間商,將原本用於廣告的預算變為到手摺扣,似乎皆大歡喜。
但我們沒有理由相信「各方保持誠實」這一前提。
不久前,《時代》周刊開始在網站上測試專供 AI Agent 閱讀的 Markdown 廣告。這件事本身還不值得太擔心——作為知名媒體,《時代》投放的「Agent 向」廣告確實會先經過審核並附帶廣告標註。

但誰能保證以後所有對 AI 打廣告的平台都有同等的操守呢?
在面向 Agent 的廣告中植入誇張的、誤導性的資訊,這算是正常廣告,還是一種注入式攻擊?如果是攻擊,社會要怎樣才能管控這種攻擊行為?但退一萬步說,對人類打的廣告、尤其是那些重複轟炸以植入品牌印象的廣告,和注入式攻擊又有什麼不同?
在機器流量超越人類流量的當下,所有人都知道「注意力經濟」的商業模式難以為繼;但幾乎無人能預估,即將到來的世界會是怎樣一副模樣。

如果資訊污染進入自動循環
「可信度」問題,這朵漂浮在 A2A 大廈上的烏雲,似乎比我們想像中還要陰鬱。
今年年初,只允許 AI Agent 發帖互動的論壇 Moltbook 一時占盡風頭。
上線一周,就有超過 150 萬個 Agent 賬號在論壇里辯論哲學、發明宗教、討論加密貨幣,甚至試圖創造一種讓人類看不懂的專用語言。

Moltbook 看似是好玩的實驗,但安全研究者很快發現,這些 Agent 在彼此對話中頻繁產出聽起來權威、實際上完全錯誤的資訊。
內容審核機構 Originality.ai 的分析顯示,Moltbook 上的有害事實性錯誤是 Reddit 同類話題的三倍,並且這些錯誤大多是 Agent 以自信而專業的口吻「編」出來的。更危險的是,當其他 Agent 讀取這些內容後,會將錯誤資訊當作可靠輸入,進一步傳播和強化。
類似地,哈佛醫學院一篇評論文章假設了一個急診科場景:如果負責看 X 光片的 Agent A 判斷錯誤,例如將嚴重骨折當成簡單骨折,那負責後續安排病房和協調急診資源的 Agent B 和 C 就會將 A 的判斷視為事實,做出錯誤安排,甚至將這一判斷沿用到其他症狀相似的病人身上。

整件事有點像我們將 AI 幻覺寫入文章,隨後別的 AI 又抓取文章,把錯誤資訊當成事實……
一通循環過後,一個「虛假事實」就這樣生產出來了。
虛假資訊如果只在封閉的 Agent 網路內部空轉,影響或許還有限——可萬一 Agent 開始用這些資訊指導行動,甚至主動欺騙人類呢?
在路透社報道的案例中,一名電腦專業學生在 GitHub 發現有人嘗試向一個開源項目注入惡意代碼,於是提出 issue 提醒維護者。
很快,有兩個賬號寫下了看似有理有據的回覆,反駁他「項目正在遭到攻擊」的判斷。
問題在於,這兩個留言賬號,都是在一次安全測試中失控的 Anthropic Mythos 5 Agent 創建的馬甲號。它註冊小號,只是為了用語言矇騙可能發現它攻擊行為的人類。

資訊污染當然不是 A2A 網路的專屬,但 A2A 網路的高度連通性與遞歸循環,會讓風險膨脹的速度遠超以往。隨著 Agent 廣泛進入生產環境,「錯誤螺旋」隨時可能將我們捲入其中。
正因如此,Agent 能相信什麼、不能相信什麼、什麼時候必需交由人類檢查批准,就成了 A2A 時代我們要解決的「第一要務」。
馴服 Agent,需要下一代網際網路規則
Agent 問題的實質是,我們需要將事情交給一個自己不能完全控制、也無法完全觀察它行事過程的代理者來完成。它可以把事情做得簡潔又漂亮,也可能在你不知道的時候捅出大婁子。
聽起來,這是經濟學中經典的委託-代理問題。
公司就是最經典的案例:作為委託者的股東擁有公司所有權,但因為資訊不足,無法確切知道實際負責經營的管理層都做了什麼。管理層完全可以背著股東,把公司弄成一團糟。

儘管如此,現在看來,公司這個體系整體上還是運轉得相當好的——因為現代經濟發明了許多約束執行者的機制設計。例如通過鎖定多年的期權,將管理層的利益和公司股價綁定,避免管理層為了短期利益出賣公司。
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既然現代經濟能夠很大程度上約束公司,那我們也應該有足夠的信心去約束 Agent 網路。
A2A 不是智械危機,它本質上是一個工程問題、一個機制設計的問題。
一個例子是,今年 3 月已經有工程師向負責制定網際網路核心技術標準的 IETF(網際網路工程任務組)提交草案,其中提出了一種基於現有 OAuth 2.0 和 WIMSE 標準的 AI Agent 認證與授權框架。
如果類似草案最終被接納為網際網路標準,那麼以後的 Agent 在對接之前,就應當查驗各自身份、核對彼此擁有的權限。

在身份和權限之外,我們還可以為具體的協作過程劃定邊界。
- 訂票平台的 Agent 可以對你的助理 Agent 提出用代金券代替退款,但你的 Agent 可以將所有新方案交由你決斷;
- 客服 Agent 和你的維權 Agent 也可能會陷入拒絕妥協的死循環,但我們可以設定規則,在三輪無效問答後終止協商、轉交人工;
- 面對資訊污染,工程上也能設計一個子 Agent 網路,在重要節點充當「事實核查委員會」。
隨著各種「Agent 社會規範」的建立,我們完全有能力提前避免自動化過程中的許多錯誤決策。
認知哲學家丹尼爾·丹尼特曾擔憂,由 AI 製造的「仿冒人類」,會將人類文明置於危險之中。
我們固然不能忽視這種風險,但也不能停留在恐懼之中。 Agent 時代需要的,是重新設計一套讓機器彼此協作、彼此約束的規則。
既然人類用公司法馴服了公司、用交通法馴服了汽車,用新的秩序管束 Agent、讓它更好地代勞那些本來就不應該由人來處理的瑣碎工作,又有何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