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過去與現在的很多產品都慣用「i」作為前綴,諸如iMac、iPhone、iPad還有更早之前的iBook和iPod。這一家族化的命名方式,出自蘋果公司原廣告創意總監Ken Segall之手。不僅如此,他還創作了蘋果著名的廣告詞「Think Different」。
《連線》(Wired)雜誌今日刊登了對Ken Segall的專訪,Ken 談到了自己對「i」前綴的看法及前世今生。該前綴最早可追溯至1998年——Jony Ives當時設計了一款全新的半透明家用電腦,其內部名稱原為MacMan。之後,Ken Segall認為可以使用 i前綴,以彰顯其提供的全新的網路連接功能。最終,這款電腦以iMac的名義正式問世。
而Ken Segall現在認為,蘋果公司是時候棄用這個前綴了,因為當下毫無意義。「賈伯斯圍繞它打造了蘋果,但請記住,『i』一直是一個子品牌。而且有太多的公司已經有了『i』網際網路連接的東西,這對於以創新而聞名的蘋果來說是一個問題。」
通信機構Battehall的紐約辦事處負責人Anton Perreau也對類似觀點表示認同。「i 是史提夫・賈伯斯時代的標誌。一些比較新的產品 —— 比如Apple Watch、Apple Vision Pro,都顯示出了戰略上的演變。蘋果沒有宣布他們放棄了i前綴,且未對此發表評論。(這些新的產品意味著)品牌不是『i』,而是『蘋果(Apple)』。」